加强经济责任审计?建立审计问责机制

期次:第710期    作者:审计处 张梦   查看:170
 

本报讯 41日,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专题会在一教学楼召开。校长周绪红、校党委常务副书记舒立春、常务副校长杨丹,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陶举虎出席会议并讲话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校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李学静,纪委办主任沈磊、计划财务处处长冉茂盛、审计处处长李嘉明等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周绪红主持。

李嘉明首先就2016年度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了简要汇报。2016年度,学校组织开展了16个单位2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已完结项目审计金额25.37亿元,审计发现了8个方面共46个主要问题,并提出了55条改进建议。

周绪红对2016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并强调要正视审计问题,抓好整改落实工作,层层传递压力。周绪红指出,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审计和财务方面的知识,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,高度重视审计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,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,对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。同时,要重视各项经济责任制度建设,特别是要建立审计问责机制。周绪红还对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:

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审计跟踪,加大对重点领域、重点项目、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;支持审计队伍建设,积极推动“审计全覆盖”。

二是要积极用好审计的成果,及时完成整改,落实审计意见,认真查找原因、纠正问题、堵塞漏洞,健全制度。

三是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跟踪监督。审计和其他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审计整改情况的检查监督,加大后续审计力度,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,完成整改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廉政建设。

四是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,树立底线意识、红线意识,违规违纪问题移交纪委办,通过审计工作建立反腐保障机制,推进“依法治校、规范办学”。

舒立春指出,必须要认真、及时地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。他建议整改工作由审计处牵头,纪委办和计财处积极参与。同时,存在问题单位的分管校领导要主动承担整改责任,积极配合审计处和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。

杨丹要求各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应落实监督责任,纪委办负责监督纪律问题,计财处负责督促整改经济问题,对问题的定性处理有难度的,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。

陶举虎强调,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管理的需要,是从严治党的需要,既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,又是关心和爱护。他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过程中所暴露出的各项问题的严重性,并就审计问题作出详细回应,认真整改。

组织部、纪委办、计财处等成员单位领导积极发言,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监督提出了很好的建议。